近日,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批韩国进口的轴流风机实施现场检验时,发现该风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内产品,但却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以及申请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目前,威海局依法对该批轴流风机实施了退运处理,这是威海口岸首次退运能效验证不合格的进口用能产品。
能源效率标识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的一种信息标识。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2005年3月我国正式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来,共对家用电冰箱、空调等144种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实施能效验证。为加强进口用能产品的节能管理,提高进口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我国对需要进行能效标识产品实施入境验证。
威海局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在进口用能产品时应提高对能效标识重要性的认识,先了解清楚我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避免因进口产品因能源效率入境验证不合格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马承业)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