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亿利达(18.020, 1.64, 10.01%)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有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因筹划收购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行业配套产品标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亿利达”,证券代码:002686)自2016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18日、2016年6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于 2016年6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于2016年6月19日发布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于2016年7月4日发布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公告。于2016年7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预案》(修订稿)、《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等公告。
经查询,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启忠先生、陈金飞女士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近日拟收购的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近日拟参股的北京航天盛凯科技有限公司整合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