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了质量问题,商家不仅没有积极处理退货、维修,反而提出商品“二次售出”才能退换,近日,市民许先生为此向我市消协投诉。
去年9月28日,许先生在天宁区金桥机电城一家机电产品店内花2200元买了一台风机,但回去没多久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许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却让许先生将出了问题的风机放在店内寄卖,称二次销售成功才能给许先生退钱。眨眼近半年过去了,许先生还没有得到任何回复。今年4月底,许先生再次找到商家,商家称,产品有质量问题,卖不出去,没人买,许先生就不能退款。许先生万般无奈,只能向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产品质量法》中有规定,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消协人员对于商家未认真履行三包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教育。经过调解,商家作退货处理。
有关消费者维权专家表示,如今,很多商家在消费者退货时往往搬出“影响二次销售概不退换”的说辞,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退货权”,也是对购买“二次销售品”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庄奕*******肖谐)